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聊城与全国同步征集中国梦文艺作品

发布:2014-1-2 11:41:35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1月1日,聊城晚报记者从市委宣传部了解到,为繁荣文艺创作,丰富民众精神文化生活,按照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的要求,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推介活动,即日起到2月28日,聊城与全国同步征集中国梦文艺作品。

  据了解,文艺作品征集推介活动旨在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征集推广多种形式的优秀文艺作品,通过讲述富有浓郁时代特色、生活气息的鲜活故事,更好地阐释、宣传和弘扬中国梦,通过讲述人们的寻梦理想、展示人们的追梦过程,激发广大人民的奋斗热情,坚定人们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信心,汇聚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征集作品题材内容不限,形式分为文字、音频、视频三类。音视频类作品录制拍摄设备不限;语言采用中文、普通话、方言均可;提倡作品配以中文简体字幕。征集作品注重思想性,作品内容要围绕“我们的中国梦”主题,从不同侧面描写这一波澜壮阔伟大进程中每天孕育发生的丰富鲜活、多姿多彩的动人故事,倾诉爱国情怀,描绘中国奇迹,讲述凡人小事,记录身边感动,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塑造道德模范。征集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积极向上、基调明亮,形象准确地表达和体现中国梦内涵,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更好地激励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注重艺术性,作品题材要以小见大,情节构思巧妙、手法新颖,人物塑造有血有肉。作品要求具有原创性,拥有独立的版权。注重观赏性,符合受众尤其是年轻人审美习惯,适合网络传播特点,力求短小精悍、形式活泼。创作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期间创作的原创作品。提交作品时须同时提交个人详细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及邮编、电话,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中宣部将于4月对入选作品向社会公示一周。在主要网站设置初选作品专栏,组织相关作品介绍、网上投票;部分作品在电台、电视台播放及报刊媒体发表;召开作品研讨会、组织文艺评论。经网络投票、群众评议及专家评审等共同评选后,最终确定入选重点推荐作品名单,5月入选作品将编辑成光盘及印刷品向社会推介。最终确定入选的60部重点推荐作品将获得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扶持经费。一等推荐作品10部,每部2万元;二等推荐作品20部,每部1万元;三等推荐作品30部,每部5000元。

       (记者 陈金路)

    相关新闻

    聊城启动“中国梦”文艺创作

分享到: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