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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企退人员“烤火费”每年增加600元 能领到1700元

发布:2013-12-24 13:26:31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记者20号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自今年起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冬季取暖补贴标准。每人每年增加600元,也就意味着水城的企业退休职工将领到1700元的“烤火费”。

  根据《通知》,自今年起,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含按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省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下同)取暖补贴标准每人每年增加600元。按本通知调整取暖补贴的退职人员,是指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和原鲁革发〔1972〕143号、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发放取暖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记者 许金松 通讯员 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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