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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两男子搭档专偷女大学生手机

发布:2013-12-19 11:07:42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12月17日,莱山公安分局瀛洲大街派出所将两名涉嫌扒窃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打掉了一个在莱山区大学城附近疯狂作案的扒窃团伙,案件目前正在深入侦查之中。

  俩惯犯搭档偷手机

  严某,现年35岁,曾因抢劫在黑龙江省被判刑7年,出狱后到莱山区生活,工作经历复杂。严某到莱山区后表现还算中规中矩,但是警方一直未放松对他的“关注”。

  张某,现年25岁,聊城人,在威海给一家知名大商场空调专柜送货,月薪三千多元。可怕的是,张某染上了毒瘾,赚的钱全用作了毒资。因为缺钱,他平时在威海小偷小摸,也经常窜到烟台市偷手机、钱包,卖了钱之后就返回威海。

  11月初的一天,张某再次坐车到了莱山区大学城附近寻找作案目标,当他从一个大学生模样的女孩口袋里偷得一部手机后,被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严某“抓”住了。

  严某威胁张某:“我跟警察很熟,我要把你送到派出所。”说完递给张某一个诡异的眼神。“久经沙场”的张某也是明白人,赶紧递上了好烟:“大哥,有话好好话,我以后听你的,你就是我的亲哥。”严某见目的达到了,说:“以后,你在这里‘干活’,我罩着你,咱们五五分成。”

  便衣跟踪发现线索

  此后,两人开始搭档偷东西。严某在大学城一带混迹多年,对管辖这一带的民警也很熟悉。看到有巡逻警车或是便衣蹲守的警察,都会示意张某不要作案。所以大学城一带频繁有女生被偷手机,但一直没有发现线索。

  察觉到这一情况,莱山公安从远离大学城的单位调集一批便衣警员,重点加强对严某等人跟踪调查。12月16日13时许,张某再次扒窃一部平板智能手机。受害人很快发现手机被偷,第一时间报警。瀛洲大街派出所出警民警带着受害人在市场上寻找嫌疑人,受害人指认手机被偷之前,严某在自己附近出现过。

  原来,严某利用与辖区民警面熟的“优势”,负责望风报信,而由张某负责实施扒窃。他们的作案目标主要是女大学生,因为她们经常随意把手机放在衣服口袋里,很容易偷。关键是一旦被她们发现,对方是女生,也不敢把他们怎么样。

  扒到手机等物品后,张某立即取下电池、拔掉手机SIM卡,然后交给严某藏匿。干了一天“收工”后,再由张某拿着赃物去变卖,得到的钱两人对半分。然后,张某拿着“劳动所得”回威海,下次来烟台继续“合作”。短时间内,两人合作盗窃了20多部手机等财物。

  “望风”也要严罚

  这次作案,严某和张某露出了马脚。当民警将刑事拘留决定书送到严某和张某面前时,多次受过打击处理的张某乖乖地签了字,严某则傻了:“我没有盗窃,你们凭什么拘留我?”

  民警反问他:“你是不是负责望风?你有没有得到好处?”严某还在狡辩:“是的,可是我并没有去偷呀!”

  没有直接去偷并不等于不违法,按照《刑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严某与张某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正在预备、实行犯罪或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可以直接刑事拘留。何况,还有便衣侦查人员取证的录像资料。在此,警方向广大市民建议,外出逛街购物时,手机、钱包类物品尽可能放在上衣内侧口袋里;不用的银行卡、毕业证等贵重证件尽量不要随身携带;携包在公共场合购物时,应将包放在胸前视野范围内;另外,要给手机设定防盗追踪功能,以便掌握更多的案件线索。逛街时,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警方报告该人的相貌特征、来去方向等信息。

 (记者 李珑 通讯员 春宝 李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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