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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文化系统征集美术书法、摄影作品

发布:2013-11-8 18:48:41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11月初,全市文化系统开始征集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入选作品将择期进行展览。作品报送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10日。

  据了解,全市文化系统内最新征集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要求作品主题积极向上,能够展示聊城的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社会变迁、人文精神、自然风光、城市魅力,能够体现聊城浓郁的地方特色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且能引起社会共鸣,激发文化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以及聊城人民的自豪感和自信心。作品作者必须为文化系统在职、离退休人员。所有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和模仿他人作品。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若发生法律问题,责任由作品申报者自负。作品创作时间为近年来尤其近期组织创作的作品。每个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进行初选,每个门类遴选作品5至10件。征集的美术作品限于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版画、漫画、装饰画、素描、设计作品。书法和篆刻作品字体与篇幅不限(篆书、草书请另附释文)。硬笔书法单幅作品字数不得少于100个字,作品无需装裱。摄影作品形式、风格不限,黑白、彩色均可,组照限4张;不接受网络作品,不得进行数码二次创作、加工、合成。

  据悉,征集活动由市文广新局主办。

(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王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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