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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养鸡种菜堆废品 小区居民直喊苦

发布:2013-11-7 16:23:08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种菜养鸡在农家小院里随处可见,但若是在高楼林立的城市小区里,就难免显得有些突兀了。近日,家住新东方小区的王先生拨通了本报新闻热线8510000反映,他们小区内不仅有人养鸡种菜,还有人常年将捡来的各种废品堆在小区内。小区内的住户不仅每天清晨要被鸡叫吵醒,还要忍受垃圾和鸡屎的臭气,这让他们苦不堪言。

  探访 绿化带成养鸡场 垃圾废品堆满墙角

  记者来到位于柳园北路上的新东方小区,发现小区内只有两栋居民楼。两栋楼中间是小区内唯一的绿化带,如今已经全部被居民种上了菜。木栅栏将这片空地分成了五六块,边角处还能看出之前绿化带被砍掉的痕迹。

  靠里侧的一块菜地中,一名60岁左右的妇女正在收拾菜苗,面对记者的询问,她不愿意多做回答,只是说他们在这里种菜已经四五年,“很多家都在种,没有人管。”

  记者又来到北侧居民楼最东边靠近墙角的位置,近5平方米的空地上堆满了各种垃圾——旧门窗、旧桌椅、废纸箱,还有许多剩菜剩饭,南边紧挨着有一个破旧的小砖房,屋内同样堆满了废品,屋顶上则堆满了废旧电线。顺着夹道再向南走,是一个近10平方米的鸡棚,棚内十几只鸡扑腾乱飞,还有几只鸡在栅栏外面,地面上有不少鸡屎,气味非常难闻。

  记者离开夹道的时候,正好碰上鸡棚和这些废品的主人,一名年近七旬的老人。他说,他40年前住的平房就在这块地上,盖楼之后又搬回这里,他就在这附近养了鸡,种了菜。“我没有退休金,老觉得没保障,所以平时捡一些废品堆在这里,卖点钱花。”老人说,“邻居有意见我也没办法,我也没别的的收入。”

  住户 又臭又吵不堪其扰 上门抗议不见成效

  对于小区内的这种现象,住户李先生表示,大多数居民都非常不满。“把公用绿化带砍掉也就算了,至少种菜不会给其他人带来困扰,但养鸡和堆积垃圾就太不卫生了。”李先生抱怨说,“那些废品里有不少烂菜和剩饭,到了夏天还会生一些蛆虫,再加上鸡屎的味道,整个小区都臭烘烘的,这让我们怎么住?”

  刘女士是这个小区的租户,在这个小区也住了近两年的时间。她说,她住在南边的楼上,离废品堆远一些,勉强能做到眼不见为净。“可是一到早晨五六点,那边的公鸡就开始打鸣,声音特别大,前后楼所有住户都能听见。”刘女士说,“因为这些鸡,我每天从6点多就睡不着了,非常痛苦。”

  同样是老住户的宋先生透露,这位收集废品的老人其实家中并不算困难,这只是他平时闲在家的一种“爱好”和习惯。“头两年他儿子儿媳也总是劝他,说家里不缺钱,没必要费这个劲,但是他始终不听,谁也没办法。很多邻居实在忍不住去找他理论,也无济于事。”

  物业 老住户难管理 除了协调别无他法

  记者找到了该小区物业公司的负责人。提到小区的现状,他表示“没办法”。“我们三年前接管这个小区的时候,这些现象就已经存在了,”这个负责人说,“住户很不配合,这些年我连一平方米两毛钱的物业费都收不上来,更别说干涉小区居民的这些行为了。”

  该负责人说,这个小区一共有84户居民,将近一半的住户都在这里住了三四十年。“他们从几十年前就在这里住,到现在仍然觉得这块地属于他们,感觉占地种菜、养鸡非常合理。而且那些居民都六七十岁了,我们物业也没办法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物业公司另一位工作人员说,很多老人都很固执,自己的儿孙劝说都没用,物业公司更没有办法。“很多居民来反映,但我们除了做些沟通工作,没有任何办法。”

  律师 已触犯相相关法律 其他业主可联合起诉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在聊城城区许多10年以上的小区内,乱搭乱建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小区内除了种菜养鸡,还有住户在小区内搭起几个小屋养狗养猫,但由于这些现象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就变成了“历史遗留问题”,一时之间很难改变。

  记者就此咨询了永圣律师事务所的陈玉普律师。陈律师表示,这些居民的行为其实已经触犯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陈律师说,对于情节严重和拒绝合作的住户,其他业主可以联合起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见习记者 郭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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