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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使用,200元的购物卡中怎么只有13.8元?

发布:2013-9-7 12:12:06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第一次使用200元的购物卡,却发现卡内只有13.8元,这究竟怎么回事?9月5日下午,家住城区的周女士带着一系列“证据”和一肚子憋屈来本报反映自己的遭遇。

  2012年中秋前后,周女士的女儿送给她一张面值1000元的某商场的购物卡。周女士感觉购物卡面值太大,于是在2012年10月9日在商场售卡处将这张购物卡换成了5张面值200元的购物卡。随后,周女士将其中两张卡送给女儿,留下三张自己消费。2013年9月4日,周女士用其中一张购物卡购买了4节电池,总价值6元,但结账时周女士被告知,卡内余额为7.8元,有186.2元对不上账。“我平时有记账的习惯,各个购物卡的卡号和消费记录都有明细。这三张购物卡中,有一张是9月2日花完的,这一张以前没有花过,里面却少了186.2元钱。”周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她平时用于记录各种银行卡、购物卡账号及消费明细的账本,记录情况确实与周女士所说一致。

  周女士提供的一份手写的消费记录让记者感觉更加蹊跷。据周女士讲,这份消费记录由购物卡销售方提供。消费记录显示,这张“有问题的”购物卡在2011年8月至2011年9月之间分8次被消费掉186.2元。按照周女士所说,这张卡是在2012年10月9日购买的,怎么会出现2011年的消费记录?

  “我当时拿1000元的购物卡换成5张200元的购物卡时,售卡人员曾一张一张刷给我看是否足额,但是我不知道足额购物卡有没有被换掉。”周女士说。

  根据购物卡上显示的电话号码,记者与商场售卡处一位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对于周女士反映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属实。“我们在销售购物卡时都会向顾客展示每张卡的金额,像周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我考虑是卡被别人调包了。”

  记者了解到,该购物卡只能查到消费日期、消费金额及消费地点,无法查到具体购买了什么。购物卡背面的使用说明中详细写着,本卡不记名、不挂失、遗失不补。记者得知,该购物卡销售方向消费者提供购物卡时并无具体记录及购买凭证,只收取5元押金,待消费者使用完卡内金额后,将卡退回再重复销售使用。因此,周女士的卡究竟是否被人调了包也很难查询。(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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