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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某小区门口贴出小偷照片

发布:2012-11-13 16:45:49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日,向阳路一小区业主电动车被偷,保安通过监控录像发现是一男子所为。为了提醒业主加强防范、征求线索,物业工作人员将嫌犯的照片贴在小区各个出入口。这种做法在得到小区多数业主赞同的同时,也引来部分业主的质疑。

    电动车被偷
    贴出照片提醒业主注意

    8日上午11时左右,聊城晚报记者来到该小区地下车库入口,发现南侧的墙上贴着一张A4大小的纸,上面印有三张照片,分别是一名男子步行从地下车库走廊通过的情景。在照片的下面,印有“此人是偷电车的,请大家注意!!!”几个字。
    小区一位保安告诉记者,十多天前,一位业主发现自己放在地下停车位附近的电动车不见了,经过查看监控录像,发现电动车被一男子偷走。随后他们咨询了多位业主,但没有一个人认识此人。“我们天天在小区门口值班,小区业主几乎都认识,这个人我们也从来没有见过。”该名保安说,业主丢电动车的地方装有两个监控摄像头,偷盗电动车男子的相貌看得很清楚。虽然事后他们也报了警,但是因为没有线索,至今没有破案。
    为了提醒业主加强防范、征求线索,物业工作人员将监控录像中的视频截图打印出来,张贴在小区各个出入口处。

    物业无权私自张贴照片
    此举涉嫌侵权

    那么小区物业张贴小偷照片的做法是否妥当呢?记者就此咨询了山东鲁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仪茹。
    “虽然监控显示小偷在小区内偷走了电动车,但是物业的这种做法并不妥当,容易引起纠纷。”张仪茹说,遇到这种情况,物业首先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相关线索、资料等提供给公安机关。此外,物业不属于执法机关,没有权利私自张贴小偷的照片,除非是执法机关授权。
    至于物业的做法是否侵权,张仪茹解释说,这种未经过当事人同意就将照片张贴在公共场合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涉嫌侵犯了小偷的肖像权。(马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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