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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镇两村民骑三轮走街串巷卖私盐 一人已被查处多次

发布:2012-11-9 14:34:42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骑三轮车走街串巷,为的是贩卖私盐。11月7日,东昌府区沙镇一村民因贩卖私盐被查处。记者从聊城市盐务局直属分局获悉,在五天时间里,已有两名贩卖私盐的村民被查。

    “这次被查的两名村民都是沙镇的,有一名被查处过多次。”市盐务局直属分局副局长李钦梁说,7日被查的这一村民,贩卖的是湖北散装盐,10斤一袋的,当时车上共有400斤。3日,沙镇一朱姓村民到村里卖私盐时也被查处。而且这名村民是盐政稽查部门的常客,一年被查处过两三次。稽查人员接到举报赶到现场,发现三轮车上有200斤私盐。

    李钦梁表示,私盐是由小盐场生产的无碘工业盐和用硝盐、土盐、工业废渣、废液加工或直接晒制的劣质盐,或假冒国家正规盐厂生产的食盐。这些盐中的杂质和其所含重金属、有害物质大都超标,对人体危害大,食用后极易造成中毒。工业盐中含有亚硝酸盐,食用0.2—0.5克亚硝酸盐可使人中毒,3克可致人死亡。牲畜食用工业盐和劣质盐后,也会造成繁殖力下降,易生病,胎畜流产,肉、奶、蛋、毛等产量和品质下降。

    另外,在私盐的运输、存放、销售过程中为躲避检查,把盐藏于阴暗潮湿的角落、牛棚、猪圈、鸡舍、柴垛下,甚至厕所中,有的用拉鸡粪的车拉私盐,对盐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三口之家一年吃盐大概15斤,私盐每斤0.7—0.9元,合格的小包装食盐每斤1.5元,吃私盐一年也就省十几块钱,且购买私盐时一次性购买量大,长期食用不合格的盐等于慢性中毒,为了一年省十几块钱吃私盐,得不偿失。(刘敏)

    ■新闻延伸

    盐政公安联手打击涉盐违法犯罪

    为维护聊城盐业市场秩序,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自10月25日至11月25日,盐政、公安部门联合,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围绕重点单位、重点地区以及重点涉盐户展开。重点单位包括食品生产加工用盐单位(户),各类餐厅、饭店、食堂等餐饮业用盐单位、畜牧养殖用盐单位(户),各类批发、集贸市场(商场)、食盐零售单位(户)以及各类小工业用盐单位。其次,偏远村庄、城乡接合部、省内、市际、县际交界地区以及与河北、河南等省级边界相邻地区,是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三是严查重点涉盐户。对屡查屡犯的,进行严管。
    按照规定,对于以非食用盐、劣质盐冲击食盐市场、制售假冒小包装、大量走私贩私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一查到底。
    盐政部门负责对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对构成犯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做好证据初审、整理、分析工作,为及时侦破案件提供第一手资料,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公安部门重点加强对涉盐非法经营案件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立案查处盐政部门移送的案件;积极协助盐政部门打击涉盐走私、贩私行为,并加大对制假、售假窝点的打击力度。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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