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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长途客车司机连续开夜车不得超过4小时

发布:2012-9-6 8:49:23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8·26”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聊城交运集团凤凰客运分公司要求,长途及卧铺车辆必须按照要求落实驾驶员双班配备及停车休息制度,驾驶员要做好途中停车、驾驶员更换及休息。
    据介绍,单程400公里(高速600公里)以上的营运客车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驾驶员白天6:00至夜间10:00连续驾车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累计驾驶不得超过8小时。夜间10:00至次日凌晨6:00连续驾车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停车休息20分钟,并更换驾驶员。每次停车休息及更换驾驶员时应将停车时间、休息地点、更换驾驶员姓名汇报至GPS监控中心。GPS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发现不按要求停车休息,并提示疲劳驾驶报警信息的车辆,按照“卫星定位装置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此外,还要执行长途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中途停车和发车时必须将停车时间、地点、更换驾驶员电话通知GPS监控中心,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凡未按要求电话汇报的车辆,每次罚款50-100元。因私自遮挡信号等个人原因造成监控端无数据、数据不准确的一律停班,凌晨2时至5时不按要求停车休息的长途及卧铺车辆一律停班整顿。(秦臻 张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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